太原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么确定?缴存基数有没有上下限?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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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具体由6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励性工资。

缴存基数有没有上下限?

太原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5688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3922元;本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1880元;阳曲县1760元;娄烦县1630元。

新设立的单位,如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单位所在区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标注的区域为准),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分中心、分理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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