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因婚姻关系提取公积金流程一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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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9.因婚姻关系提取】,选择相应提取事项,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
1.“共享配偶提取”
若申请人在公积金系统登记了婚姻信息,则可通过此渠道申请共享配偶提取事项。在“配偶共享提取事项记录”中栏目下,显示配偶提取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点击选择;如有多条的,可选择一条。
如后续申请人希望公积金余额可按周期打入本人公积金用卡当中,可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及约定提取周期。如之前办理过约定提取,约定提取相关信息自动显示,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非强制填写。
2.“离婚分割提取”
在“基本信息”栏目下自动显示用户基本信息,点击【校验】,有记录的,婚姻信息自动显示;无记录的,需录入相关信息。
在“离婚分割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分割依据,包括“经法院判决离婚”和“协议离婚”,并录入分割金额。分割依据选择“经法院判决离婚”的,需上传“法院判决书”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选择“协议离婚的”,需上传“离婚协议书”(如未通过北京市校验的,还需上传“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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