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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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生育津贴怎么计算?(仅限女职工)

(一)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1、参保职工在生育前1年未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参保职工在生育前1年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前1年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发。

3、参保在职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按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生育津贴支付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1、正常生育98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60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2、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津贴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津贴为20天;怀孕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津贴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津贴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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