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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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该账户内。

二、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若是单位办理则需要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内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承办银行办理。

2、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外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业管理机构办理。

3、因该项业务跨公积金中心办理的的业务,我中心负责办理流程中“受理”涉环节,还涉及对方公积金中心资金转出及及原因,办结时限要以对方中心实际办结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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