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379元,全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一样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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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全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一样吗?计发基数一个样,这是在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以后出现的新形态,但全省各个地方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都是一个样,并不意味着全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是一样的。

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综合计算的,这里所说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是指的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四川的养老保险是在2019年底开始实现的省级统筹,7379元是四川省2021年的度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经历了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转变。2019年由于受到国内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我国了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法规,同时调整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即由过去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口径统计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

传统意义上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作为统计依据,也称为半口径统计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主要包括了国有企业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内的月平均工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不但包括了城镇非私营单位,同时还包括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被称为全口径统计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由于全口径统计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要低于半口径统计的城镇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参保人的个人的缴费基数,同时单位单的降费基数也有所降低。降费基数降低以后,计算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只能逐步过渡到按照全口径统计的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

在养老保险没有实行统筹之前,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按照统筹区公布的计发基数,即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养老保险制实现省级统筹之后,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以四川为例,过去成都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要高于四川省其他省辖市的缴费基数,同样在成都市办理退休,在同等条件下,养老金也会高于其他地方。

但在四川省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以后,在成都市办理退休,和在四川的其他地方办理退休,这个计发基数都是完全一样的,在同等条件下,在成都办理退休,和在全省的其他地方的乡镇办理退休,养老金也是相同的。

但是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会一样,除了计发基数相同以外,还有缴费指数的差别,缴费年限的差别,个人账户余额的差别,退休年龄的差别等。

例如同样都是在2021年办理退休,如果缴费年限都是按照100%缴费的人,那么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就是73.79元,在成都是这个数据,在四川其他地方的任何一个乡镇也是这个数据,如果缴费20年的每月基础养老金就是1475.8元,缴费30年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231.7元。

同样的道理,按照60%缴费,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就是58.03元,按照300%缴费,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就是147.58元,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同样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缴费年限越长的,基础养老金就会越高。

7379元作为全省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只是用来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用于计算的指数化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越高的,指数化缴费工资就会越高。例如按照100%缴费,指数化缴费工资就是7379元,按照60%缴费,指数化缴费工资就是4427.4元,按照300%缴费的,指数化缴费工资就是22137元。

为了达到保低限高的目的,指数化缴费工资还要和计发基数进行相加,然后除以2得到一个平均值,这个平均值的就是每一个人基础养老金或是过渡性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基础养老金按照1%的系数计发,这就是每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1.3%的系数计发,这就是每一年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没有关系的,只是和个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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