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津退休工伤人员补贴标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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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退休工伤人员补贴:

2020年12月31日前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工伤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

调整后退休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一级伤残4045元、二级伤残3869元、三级伤残3693元、四级伤残3517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0年12月31日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3元,最低发放标准1704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最低发放标准1277元。

支付渠道:

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天津因工死亡家属能领多少补贴?附相关补助

因工死亡补助: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相关法规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部门;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的死亡,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法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法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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