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生育津贴还发产假工资吗?这些规定要知道!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职场妈妈领取的生育津贴,一般是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但并不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而是先打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一般来说,单位发放了生育津贴就不再单独发产假工资,也就是说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但二者的本质是不同的,生育津贴是社保机构给予女职工的生活补助,产假工资则是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工资,用来补充生育津贴的差额。
虽然领取了生育津贴,就不再发放产假工资,但这有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女职工领取到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样的标准,用人单位才免于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若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则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职工的产假工资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只有当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并且子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职工才能顺利地领取生育津贴。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是由单位去社保局代为办理,职工只需提供相应的领取资料:本人身证证、结婚证、户口簿、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若生产时职工未购满一年生育保险,用人单位需垫付职工生育津贴,可在垫付生育津贴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由生育基金给予,用人单位代为发放的女职工产期生活补助金,一般情况下是跟公司平均工资相同,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的生育津贴少于平均工资,可申请仲裁,让用人单位补齐差额。
如何计算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是由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每月30天×假期天数(假期是本人实际休假天数)。由于人均缴费工资和各地产假天数不同,各地生育津贴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比如:成都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胎开放后,还有60天的奖励假期。在职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就要按照职工的实际休假天数来发放生育津贴。
其中当职工未能正常生产,而是在孕期流产,在休假期间则享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有些地方还有一次性生育补助,若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可享受200~3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