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假需要病假条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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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工作的时候,难免后会碰到一些工伤事故,在治疗和修养的这段时间我们称作工伤假。虽然国家规定在这段时间内工资照发,但是工伤需要开假条吗?

工伤后需要假条吗

工伤后,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休工伤假就可以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的认定条件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故意犯罪的;

3.2醉酒或者吸毒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关于工伤假我们虽然不用开假条,但我们需要办理工伤证明。同时,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有明确的界定。还希望各位职工朋友在工作的时候注意安全。

来源 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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