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享受哪些待遇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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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偿金为6个月的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委托市邮局社会化发放,职工就近在邮局储蓄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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