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流程是什么
湖北十堰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 荆州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 荆州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要求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药费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标准分别为:
(一)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二)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三)怀孕7个月以上的终止妊娠按顺产待遇支付;
(四)自然分娩(顺产)2200元;
(五)难产(剖宫产)3600元;
(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200元。
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标准分别为: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为50元;
(二)皮下埋植术补贴为75元;
(三)输精管结扎术为150元;
(四)输精管复通术为750元;
(五)输卵管结扎术为250元;
(六)输卵管复通术为900元。
四、女职工治疗妊高(子痫)、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前置胎盘、子宫破裂、羊水栓塞、胎盘粘连7种分娩期并发症(其他并发症除外)及生育期间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保有关支付。
五、生育津贴待遇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要求的假期天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