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需要什么资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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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资料


  1、企业单位首次退工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号码及参加社会保险的申报号码/事业单位首次退工时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2、企业单位须带经市社保中心核检后的退工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历年缴费清单、最后12个月缴费记录复印件/事业单位须带首次参保花名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明细表》;


  3、退工人员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寸照片;


  4、个人档案(包括进单位录用备案或就业记载手续、调动转移手续、历年的劳动合同书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扬州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6、刑满释放的,需带刑满释放证明材料。


  二、扬州市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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