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流程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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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


  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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