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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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审核,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决定,承办科室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


  送达,送达办理结果至申请人。


  二、长春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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