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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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受理,工作人员接收资料后,对于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若提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审核,对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退回受理环节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若受理材料齐全,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决定,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回单》。


  二、郑州市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中原区)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街道;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一楼公积金和税务综合受理区郑州公积金中心厅综合受理窗口。


  三、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


  第八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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