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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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二、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条件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拖欠本息;
(二)职工发生提前部分还贷。
三、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机构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承办银行网点
四、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贷款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18号)1楼4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15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贷款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43号)3楼公积金贷款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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