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2022年海口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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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海口市今年继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1.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按每月600元标准发放;2.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对于符合2021年原失业补助金方案申领范围的参保失业人员,其提出的失业补助金申请,仍继续按原法规审核并发放待遇。


  申领期限: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人社局提醒,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正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通过社保卡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一)线上申请


  1、手机端办理。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识别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业务申请。


  2、网页端办理。登录海南省人社局网上业务大厅


  网上申领步骤:登录“海南省人社局网上业务大厅”→点击“就业失业服务(个人)”→点击“失业保险”→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填写信息,失业前为海口市参保的失业人员提交机构选择“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并提交。


  (二)线下申请


  1、全省通办申请。全省通办,可到任一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市内就近地点申请办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填写《海口市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选择就近地点交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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