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积金贷款怎么部分还款
一、洛阳公积金贷款怎么部分还款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收件通知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生成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通过补正可以达到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生成补正告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在线送达申请人;
3.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审批通过;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通过;
5.窗口领取、代理人领取、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二、洛阳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洛阳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条件
当借款人办理贷款变更业务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符合贷款变更条件的证明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且除还款账户变更外,贷款无拖欠本息。
四、洛阳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1.《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第三十二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
第五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三)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发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并监督贷款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