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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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休产假公积金怎样扣


  休产假的期间,职工继续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单位需要按照原有的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可以跟单位协商,由代为代为垫付,待修完产假再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垫付的部分,或者是个人转交给单位,由单位代为缴纳。在女性依法享有产假、哺乳假的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职工的福利、补贴等。


  二、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一)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二)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三)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四)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五)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六)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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