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比商业贷款买房不仅利率低,而且其他费用也相对较少,所以很多人喜欢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公积金买房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适用条件:
1、贷款用途必需是用于购买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2、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3、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为20%;不论名下是否有房产,凡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均可申领。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均执行基准利率。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6、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申报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提醒:如果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4、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提醒:供一寸近期彩照两张并面签未婚声明;离异未再婚者需另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5、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参与还款人月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6、购房所在地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本人、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证明原件(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在省直、铁路、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缴公积金的,需提供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正常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证明原件(提醒:借款申请人配偶若不参与贷款额度测算的可不提供);
8、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预告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0、申请二手房贷款的,需要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提出借款申请,除应提供上述1至7项材料外,另需提供:
(1)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原件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原件及卖方面签已收妥购房资金的声明。
(4)买卖双方借款申请时面签的有效房地产买卖契约(文本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5)房产评估报告原件(由各公积金承办银行所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
温馨提示:
如果你购买的是二手房,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流程:
(1)二手房评估
(2)填写表格
(3)购房首付款资金托管
(5)中心受理、复核、审批
(6)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7)房产过户
(8)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9)发放贷款
(10)按期归还贷款
(11)清户
办理地址:
福州市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2层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夏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下午17:30—18:00银行内部结算,不对外办公)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下午17:30—18:00银行内部结算,不对外办公)
联系电话:059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