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办
一、厦门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厦门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省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之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所建(修)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社保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酬税单。
2、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4、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5、父母或子女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零星危房改造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非本市低收入家庭的,还应提供外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
7、非本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体现配偶、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
8、大修(含零星危房改造需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9、本市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间在2019年7月1日(含)之后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所建(修)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含)以上公积金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社保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酬税单
10、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三、厦门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转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转移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