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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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必要;


  2、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1份,非必要,委托办理情况下需要。


  医保转出: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必要。


  二、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社保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受理条件


  医保转入:


  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且为在职人员。


  医保转出:


  1、已终止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


  2、在其他统筹地区已参保并同意接收。


  3、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出现透支的,本人须按规定补足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四、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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