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85
一、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必要;
2、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1份,非必要,委托办理情况下需要。
医保转出: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必要。
二、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社保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受理条件
医保转入:
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且为在职人员。
医保转出:
1、已终止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
2、在其他统筹地区已参保并同意接收。
3、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出现透支的,本人须按规定补足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四、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