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规定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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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2019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缴存地点
成都市中心城区缴存网点
1、城中服务大厅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三楼(贷款及缴存办理)、四楼(提取办理)。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城南服务大厅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三楼(贷款办理)、四楼(提取及缴存办理)。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城北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四楼(贷款办理)、五楼(缴存及提取办理)。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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