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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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条件是什么
1.具备生育登记条件的个人: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
2.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初婚夫妻。
(2)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二、阜新市生育登记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镇街)人口计生卫生局(计生办)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填写《生育登记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当场受理并领取结果的不用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出具《生育登记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填写《送达回执》。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镇街(园区)人口计生卫生局(计生办)领取《生育登记证明》或《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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