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职工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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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济南生孩子,可以在德州报销生育保险吗?


  依据德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8】1号发布实施)第九条之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如参保职工需在外地生育,参保单位应填写《德州市生育保险职工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审批表》及《德州市生育保险登记花名册》,并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送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中非定点医疗机构应由参保职工自愿选择一家,经批准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有其它疑问,您可以电话咨询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处,电话:26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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