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垫付工人工资后能否追偿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96

  一、发包人垫付工人工资后能否追偿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包单位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发包单位有权依法向责任单位追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