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资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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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提交户口簿的规定。
将《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及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修订为:职工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次数及有效时间仍按《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武公管[2010]3号)执行。
(二)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在汉从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户口簿的规定。
外地在汉从业人员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具有本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仍按《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武公管[2010]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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