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病医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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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病医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下面同小编来了解一下。

从今年1月1日起,南昌市实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具体如下:一方面,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额度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6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35元,并且今后根据大病保险基金的运营情况和太原市相关方案调整情况适当调整。另一方面,提高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最高支付限额的32万元提高至现在的40万元(不含7万元至10万元部分)。

凡是有参与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者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尿毒症门诊血透的,补偿年限额为1.1万元。

大病医保报销救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万元;

2、侧重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入伍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入伍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万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万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万元为起点,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万元为起点,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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