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提取住房住房消费类额度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84

  杭州公积金提取住房住房消费类额度是多少


  住房住房消费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住房的


  ①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②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为每人1200元/月,桐庐县为每人840元/月,淳安县为每人600元/月,建德市为每人480元/月。该提取额度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2020年12月以前每月提取限额为调整前的标准(杭州市区每人1000元/月、桐庐县每人700元/月、淳安县每人500元/月、建德市每人400元/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