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出炉!参考一下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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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


  住院治疗,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四、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怎么算


  1、乡镇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85%,起付线是200元;


  2、县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70%,起付线是500元;


  3、市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5%,起付线是700元;


  4、省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0%,起付线是1000。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额度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大部分。


  一、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报销: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


  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资料


  新农合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以及涉及特殊病种报销材料也有所不同: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手续


  1、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


  2、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再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相关问题回复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卡和社保卡是一张卡吗?


  答:不属于。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二、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跨市报销吗?


  答:可以,但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去门诊是不能报销的。


  凡在县外打工、暂住人员住院(含转院)的,应先报告户口所在地中心卫生院或由指定的卫生院(所)备案(急诊病人可在入院后72小时内报告),返乡后(一年内)持相关资料办理补偿。


  需要的材料:出院带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结算单、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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