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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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服务对象自然人


  业务分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理主体区社保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申请条件1.外埠户籍人员进京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本市无职工保险缴费或已将职工保险账户进行转移或清计算处理。


  办理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


  居民户口簿(原件)


  申办方式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1.登陆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进行网上申请;


  2.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


  前继业务无


  后续业务无


  办理地点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12333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办理结果:受理转入申请,进入申请复核环节。待复核通过后,向外省传递《联系函》,正式启动跨省转移流程。复核不通过,将利用网站或短信等途径告知原因。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无


  表格/软件下载无


  标准规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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