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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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昆明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 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


  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 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二、昆明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变更什么时间办


  每月5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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