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病统筹的具体事宜有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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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京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健康,人们开始关注大病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国家医保政策也在积极实施,其中就有北京市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的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一、大病统筹的原则


  大病统筹额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互助互济,风险共担;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


  二、统筹范围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除了紧急抢救);


  4.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除了精神病发作);


  5.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6.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7.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8.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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