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是什么步骤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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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绵阳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步骤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二、办理提取条件


  (一)缴存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购房合同在住建部门备案生效之日起3年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2年以内;


  (三)购买集资住房的,建房单位就该集资建房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并确认;


  (四)本年度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且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三、提取材料


  1.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付款票据原件;


  3.购房合同为配偶的提供婚姻证明


  4.身份证原件


  四、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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