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是什么步骤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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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绵阳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步骤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二、办理提取条件
(一)缴存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购房合同在住建部门备案生效之日起3年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2年以内;
(三)购买集资住房的,建房单位就该集资建房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并确认;
(四)本年度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且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三、提取材料
1.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付款票据原件;
3.购房合同为配偶的提供婚姻证明
4.身份证原件
四、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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