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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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材料


  1.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5. 结婚证


  三、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四、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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