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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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材料
1.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5. 结婚证
三、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四、新乡生育津贴支付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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