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台州黄岩城乡医疗保险参保注意事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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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已在黄岩区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先中断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已享受本市范围外其他地区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医疗费用本市医疗保险基金不予重复支付。

3.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4.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缴费后请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生效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就近市民卡网点办理,以免影响下一年度医保刷卡报销。

5.超过相关法规缴费时间后要求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视作应保未保,可以在当年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并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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