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一、没有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国家出台了一个政策,是针对两类人群而制定的:一是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可以一次性补交一定数额的现金,即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另一个是已经超出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的公民(即50男,女40)一次补缴一定数额的现金,然后继续缴纳到退休年龄,就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缴纳数额是由各地社保局根据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而制定的,具体情况可向当地社保局咨询。
二、养老保险怎么补办
1、如果原参保缴纳的社保是在户籍地办理的,中间断缴的社保,可以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补缴,也可以不补缴。
2、如果原参保缴纳的社保不是在户籍地办理的,中间断缴的社保,不可以申请补缴。
3、如果原参保社保地与现工作地单位参保地是同一地区的,可以将原社保号报现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办理续缴手续。
4、如果原参保社保地与现工作地单位参保地不是同一地区的,要先在现单位办理好社保帐户后,再回原参保缴纳地社保局,申请迁出原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迁移清单带回现单位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合并即可。
三、个人养老保险交费标准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工资总额×60%——300%×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的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