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人社:关于做好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近日,新乡人社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通知明确了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及申报要求和时间,并说明了培训费用如何拨付等问题。内容如下: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责任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科 发布日期: 2021-05-12
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及《2021年新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新技领﹝202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徒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
二、培训方式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文件精神开展,主要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线上培训依托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公布的60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理论学习,线下培训由企业、培训机构根据教学计划自主开展。
三、申报要求
(一)中央、省属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小微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申请备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单位须配备考勤、视频监控等设备。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所需材料
1.申请备案表(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
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3.学徒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下载地址:登录“新乡市人社局网站 https://hrss.xinxiang.gov.cn/”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栏,点击“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下载相应表格)
(二)培训机构所需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培训中心除外),取得开展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
2.具备培训相应职业(工种)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3.培训职业(工种)应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4.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5.承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纸质材料审核无误后,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须通过“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备案。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程序为:注册—创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完善开班、学徒、导师、合作机构等信息—预支补贴申请—结算补贴申请(网址http://218.28.8.38:8080/)。
五、资金拨付
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企业预支4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申请其余补贴资金。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6月10日前。
联系人:王情 冯菲菲
电 话:3026260
邮 箱:yzmz0422@163.com
地 址:新乡市社保综合楼9楼916房间(新乡市人民东路1号公园北门东)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