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有什么规定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87

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


  ◆办事项目


  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机构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


  ◆办事依据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申办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的人员。


  ◆申请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办事程序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再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项目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机构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事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