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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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沙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职工本人或配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年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


  3、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三、长沙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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