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条件
2018年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足额缴纳公积金1年以上,方可办理公积金提取。
1、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因调离福建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因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法定继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6、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8、职工因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0、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1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12、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2018年福州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有效身份证。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3、产权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配偶有效身份证。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6、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另提交:
(1)购房合同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3)购房发票。
(4)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
7、购买二手房的(含拍卖房),另提交: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
8、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交: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2)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3)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
(4)如所拆迁的住房为祖产的,需提供所拆迁房产的所有权分割公证书。
9、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二、离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
1、离(退)休证或相关部门的离(退)休批准文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2、有效身份证;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三、支付房租公积金提取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3、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配偶有效身份证。
4、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提交:
(1)房屋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6、租住商品住房的,另提交:
(1)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限一个月)。
(2)结婚证(单身的在面签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7、职工提取时需面签对承租行为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四、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材料
1、出境定居证明。
2、原户籍注销证明或有效身份证。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配偶有效身份证。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在本中心的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供);
2、提取前一个月内打印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原件或还款存折;
3、有效身份证;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主贷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6、偿还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需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7、职工提前偿还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注:如出具的是提前还款通知书,需将提取的公积金直接转到银行还贷账户);
8、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配偶有效身份证;
9、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六、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3、产权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配偶有效身份证。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6、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另提交: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预(决)算书。
7、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另提交:
(1)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书。
(2)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3)工程预(决)算书。
8、大修自住住房的,另提交: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预(决)算书。
9、职工在省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
2、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遗赠等公证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继承或遗赠的判决书。
3、申请提取人有效身份证。
4、继承人为多人的,若指定一人代办,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八、调离本省公积金提取材料
1、工作调动证明;
2、有效身份证;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公积金提取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有效身份证。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办理时需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2018年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
2、递交相关材料
3、受理
4、审核
5、转交银行审核
6、审核通过
7、银行办理提取
2018年福州公积金提取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层窗口311-316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元洪路建行大厦4楼
4、长乐管理部: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路郑和小区二期20号店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7号世茂滨江新城商务办公7#楼3层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县建行大楼2层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新世纪大厦)3层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号罗源县建行7层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8号永泰县建行大楼2层
2018年福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
城区管理部: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夏时制上午9:00 -12:00,下午2:00-5:30)
马尾管理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闽侯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夏时制上9:00-12:00,下午2:00-5:30)
除城区、马尾、闽侯以外的其他管理部: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时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