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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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外地驻苏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
生育保险参保由单位经办,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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