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受理时间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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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受理时间是什么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二、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受理条件


  1.借款人还款账户变更(因卡遗失、失效等原因);


  2.借款人手机号码变更。


  三、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四、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机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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