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谓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也有城市规定为不少于1年,各地情况不同,请参考当地政策)。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不能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等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已婚的还得要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居住证(暂住证)原件;
(2)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3)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4)总房价30%(各地情况要求不同,请参考当地要求)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卡》。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申请表一式3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