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老金进行了哪些调整
2018年陕西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基本养老金提高人员
此次调整的人员是,在2018年底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进行调整提高。
养老金上涨体现
1、定额调整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增加77元
此次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都能充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两类人员增加额度依据不同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长缴多得。此次调整,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例如,缴费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额度为15×3=45元。
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同类人员2018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例如,同类人员上年度末月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此次增加的额度为3000×4%=120元。
3、80岁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30元
同时,对高龄(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照顾。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80岁以上(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79岁至75岁(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74岁至70岁(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此外,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4、增加部分9月底前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将做好发放工作,确保1——9月份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9月底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