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遭同事报复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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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上班途中遭到同事报复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不可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遭同事报复受伤,不可认定为工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要求。

案例

杨某系某公司生产部经理。该公司生产部员工蒋某被公司开除后,其丈夫张某迁怒于杨某,在杨某上班途中将其殴打致伤。事后杨某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杨某在上班途中受到暴力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不予认定为工伤。杨某随后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原判。

小社宝解读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杨某在上班途中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不符合上述规定,杨某认为其受伤的时间应认定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受伤的场所应认定是工作场所的延伸没有法律依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是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3】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杨某的受伤为非工伤,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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