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暂不会延迟退休年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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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机构曾提出,鉴于我国人口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应当延迟退休年龄。

一个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所经历的时间相去甚远。比如法国用了100多年,中国仅仅用了18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未富先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延迟退休”逐渐被提上了日程。

有研究机构曾提出,鉴于我国人口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应当延迟退休年龄。

在延迟退休消息铺天盖地之时,日前,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们对退休年龄的问题还在进行研究。我国暂时不会调整退休年龄。有关部门目前只是在研究一些“延迟退休”的建议,不代表现行退休年龄规定即将更改。

据了解,我国目前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

延长退休年龄并不是当前立即需要实行的政策,而新的退休政策,却应该熟知。

【新的退休政策】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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