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参保人死亡的家人怎么申请领取养老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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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参保人死亡的家人怎么申请领取养老金


  惠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死亡的


  申请退回个人账户余额


  其遗属可以向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回个人账户余额。


  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符合有关法规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其遗属还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法规执行。参保人在多地参保的,遗属不得重复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拓展材料】


  惠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参保人出现死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证待遇等情况的,应办理参保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按法规申请办理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手续。


  【惠州符合退休年龄但累计参保不满15年怎么领取养老金?】


  办理延缴或趸缴


  转移归集后,‍仍未达到参保满十五年的,如符合有关法规,可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业务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业务,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转入城乡居保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上述法规延长缴费)的,可根据相关法规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退回个账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上述法规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向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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