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事指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34

  一、铜陵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7-22号窗口


  二、铜陵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三、铜陵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条件


  申请人在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全部结清


  四、铜陵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流程


  1.个人登录“皖事通”APP、微信公众号或网厅;


  2.点击业务办理,选择“公积金对冲”或者“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银行卡划扣)”;


  3.核对提前还清贷款信息,点击提交;


  4.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成功后直接扣款。


  五、铜陵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