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什么缴(2023年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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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厦门公积金最迟什么时候交
- 2、厦门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 3、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 4、2022年厦门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是多少
厦门公积金最迟什么时候交
厦门公积金最迟2022年12月31日的时候交。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厦门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提出,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此外,阶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间,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厦门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2793元—13965元
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外来人员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单位12%,个人8%;
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单位8%,个人2%;
外来人员:单位4%,个人2%;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0%,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单位8%,个人2%;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
(1)业主:以2793元为基数按10%计缴
(2)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计缴(雇主8%、个人2%)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单位2%,个人1%;
外来人员:单位2%,个人不缴费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计缴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单位2%,个人1%;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外来人员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1)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在异地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由就职企业向当地社保征收部门缴纳工伤保险;
(3)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
(4)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从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得知,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自建立起3年内可以按照单位和职工均不低于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3年的单位,可在8%—12%范围内确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暂保留。
上一年度经营亏损,或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缓缴养老或失业保险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不低于5%。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每次不超过1年,到期需延期的,单位应重新申请。
厦门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缴6983元、最少要缴132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首套贷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5%。另外,如果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且符合厦门市普通住宅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不得低于20%。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2年厦门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是多少
相关法规,现就做好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2.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法规的从其法规。
4.缴存基数上限为28884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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