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工伤如何处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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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了怎么办?

由于职业危害无处不在,职工在工作过程不可避免的遭遇工伤,职工发生了工伤怎么办?工伤后首先要做工伤鉴定。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然后及时进行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结付。经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对于参保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到县社保局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结算。

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工伤认定的结果包括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非工伤和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作出认定等,并有严格的时限规定。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重要前提。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一是应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后进行;二是必须存在残疾,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残疾;三是必须对工作、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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